当前位置: 我市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卫生应急示范市
近日,省卫生厅通过验收评估,确定我市为山东省首批卫生应急示范市。
我市于去年6月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市,经过近半年的自评与改进,省级专家复核评估,省卫生厅本着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了23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我市位列其中。在创建过程中,我市高度重视,2011年将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120急救指挥中心纳入市财政全额补助,修订完善了有关卫生应急预案,加强了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在全市设立了50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市疾控中心设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建立了全市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大事件实行120、110、122、119等协调联动,提高了卫生应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