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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检查,保障游泳者身体健康


作者:      点击:     录入时间:2009-6-25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游泳场所成为不少市民和放假学生消夏健身的场所。为防止传染病借助游泳场所传播,保证游泳者身体健康,近日市卫生部门对游泳场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游泳场馆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质净化消毒与循环净水设施配备和运转情况、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的设置情况、游泳馆空气卫生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采集游泳池水进行卫生监测。

通过检查,我市游泳场所能做到环境整洁,无垃圾及蚊蝇孽生,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经过培训体检上岗,城区游泳场馆设有水质循环处理设备和机械消毒设备。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游泳馆池水净化不严格,更衣室卫生较差,浸脚消毒池达不到强制消毒效果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部门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同时,市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到游泳场所游泳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同时提醒患有皮肤病、肠道传染病、重症沙眼、心脏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性病、肝炎及酗酒人员,为了自己及他人健康禁止到游泳场所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