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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


作者:党办      点击:     录入时间:2009-9-14


2009年章丘市
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择优招聘的办法,为我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为30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人数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三)2007年以后毕业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具有章丘市户籍(含升入高、中等学校前生源为章丘户籍的)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毕业生(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9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其中:9月19日为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报名时间;9月20日为报考市直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明水眼科医院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市卫生局为民服务大厅(卫生局院内北楼一楼西)

联系电话:83227787   83227779

报名人员于报名前登录章丘人事人才网或章丘卫生信息网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如实规范填写。考生报名时由本人携带如下材料:(1)个人审核无误并签名的《报名表》一份;(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派遣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及“三支一扶”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学历、专业 )。

考生可根据《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计划表》所列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所报岗位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济南明水眼科医院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的学历要求为中专以上。口腔医学专业可报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可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卫生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违规情况将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务于2009年9月23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由市人事局、卫生局统一组织,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26日,上午8:30—10:30。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技类、药学药剂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等6类,笔试内容为各类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点、考场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报名考务费150元。

根据上级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三年之内报考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今日章丘》、章丘人事人才网、章丘卫生信息网上公布。有加分情况的一并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取得有效成绩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取得有效成绩不足2人的岗位,考生可参加面试,但招聘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分数。

面试在市人事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和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平均分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同一招聘职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学历层次由高层次到低层次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实施考核。主要查看考生档案、了解是否办理正式就业手续及考核德才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因身体状况、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市人事局批准,按相应岗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人事人才网、章丘卫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合格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由市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1、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2、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章丘市人事局
                                      章丘市卫生局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计划表(126人)
招聘单位 笔试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条件 备注
市医院        (30) 护理类 护理 7 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0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2 研究生 神经外科、肿瘤专业  
药学药剂类 药剂 2 本科及以上 药学、药剂专业  
医技类 医学检验 3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中医类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 2 本科及以上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专业  
中医类 中医骨伤 1 研究生 中医骨伤专业  
中医类 中医学 1 研究生 中医内科、伤寒论专业  
市中医院   (15) 护理类 护理 5 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麻醉 1 本科及以上 麻醉专业  
临床医学类 神经外科 1 研究生 神经外科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中医类 中医骨伤 2 研究生 中医骨伤专业  
中医类 中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专业  
市妇幼保健院(12) 公共卫生类 妇幼保健 3 本科及以上 妇幼保健及相关专业 女性
护理类 护理 4 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女性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女性
医技类 医学检验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女性
市疾控中心(1) 公共卫生类 预防医学 1 研究生 职业卫生、卫生检验专业  
市机关医院      (1)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市口腔医院      (2)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专业  
市慢病站    (1)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市卫校        (1) 护理类 护理 1 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明水眼科医院(11) 护理类 护理 2 本科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眼科学 6 研究生 眼科学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明水卫生院(2) 公共卫生类 卫生检验检疫 1 大专及以上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白云湖卫生院   (3) 医技类 医学检验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埠村卫生院   (1) 中医类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 1 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专业  
曹范卫生院 (3) 护理类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党家卫生院 (1)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刁镇卫生院   (2)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中医类 中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专业  
垛庄卫生院   (3)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高官寨卫生院(5)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技术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技术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3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药学药剂类 药剂 1 大专及以上 药学、药剂专业  
官庄卫生院 (3)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中医类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 1 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专业  
中医类 中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专业  
黄河卫生院 (4) 护理类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中医类 中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专业  
龙山卫生院 (1) 护理类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宁家埠卫生院   (5)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药剂类 药学 1 大专及以上 药学、药剂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普集卫生院   (1) 护理类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圣井卫生院   (3) 临床医学类 口腔医学技术 1 中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技术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双山卫生院 (1) 临床医学类 麻醉 1 大专及以上 麻醉专业  
水寨卫生院 (3)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文祖卫生院 (3) 护理类 护理 2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相公卫生院 (3) 护理类 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技术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技术专业  
辛寨卫生院 (2)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绣惠卫生院 (1) 医技类 医学影像学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枣园卫生院 (2) 护理类 护理 2 中专及以上 护理专业 男性          (精神病人 护理) 

1、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计划表2、2009年章丘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毕业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