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集中查处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餐饮单位
为加强河豚鱼卫生监督管理,防止河豚鱼食物中毒发生,保障人民健康,确保全运会顺利召开,按照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餐饮单位的通知》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于8月9日-9月9日对辖区内海参馆、大中型及海鲜类餐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0家,未发现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单位。
市卫生监督提醒广大餐饮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一经发现,将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广大市民也应拒绝消费河豚鱼,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今后,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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