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多投入 农民得实惠
日前,笔者从全市201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由100元增长为120,其中农民群众以户为单位每人自主缴纳部分仍保持为每人每年20元,各级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100元。筹资标准增加以后,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也将随之大幅增加,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据悉,我市新农合工作自2004年开始运行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增加资金补助,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目前农民参合率已达99%以上。全市已有372余万人次享受到报销,报销金额达1.8亿多元,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了使新农合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对新农合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定期监督、检查新农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强化审计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保证新农合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为了让参合农民享受到高水平的优质服务,我市将全面完成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改貌建设和设备升级任务,改善农民群众就医环境条件;深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以“五好”单位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围绕参合农民就医报销方便,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深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强化村卫生所的报销管理,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的目标,让参合群众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在此,市新农合办公室提醒广大农民群众,我市2010年的筹资工作于9月1日至 10月31日为筹资缴费阶段。参合人员要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清并向上级部门上报花名册,以争取列入明年各级财政补助测算基数。一旦上级财政将测算基数冻结,所有数字将无法更改。所以缴费期结束后将无法补缴,这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看病救助。11月份为核对花名册和程序维护更新阶段。参照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管理办法,自2010年起对符合参合条件而未参合的人员,以后年度再加入时必须在年度交费期内将上一年度(以2010年为交费起点)个人交费部分补齐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补偿报销。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