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
章卫字[2008]2号
章丘市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济南市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08年度卫生工作任务,促进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地提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胡总书记的讲话,总揽全局,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坚持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关爱生命,改善民生首先要保障安全。坚持安全发展,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就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制、体制、机制、责任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事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培训教育和科学管理,提高卫生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防范一般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宗旨意识是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保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必须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夯实基础,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要牢记“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是第一要务,确保稳定是第一责任;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维护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识上要更深刻,工作上更主动,精力上更倾斜,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稳定工作,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心系人民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牢记“责任重于泰山”。对党和人民交给的每一件事情、每一项工作都要尽职尽责,倾注全部精力,增强责任感,积极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各项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各单位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分析问题,掌握主动,坚定信心,讲究方法,完善制度,强化落实,综合治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良好工作局面。要深入排查,把不安全、不稳定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本单位的和谐安全稳定。
二、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对近几年来不安全不稳定的问题发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新进行梳理,认真排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可能影响事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问题要找准,找全,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得力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大局。就全市大环境而言,卫生工作重点要抓好食品卫生、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医疗安全、乡镇卫生院管理等工作,严防这些方面出问题而影响全市发展大局。就单位内部而言,还存在部分乡镇卫生院工资、退休金发放不全,养老保险金不能足额交纳;一体化管理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因干部作风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改革和发展中思想工作不细致产生的职工不理解的矛盾;水、电、暖、高压容器、麻醉药品、试剂、放射源等管理方面尚存漏洞;有些单位消防设施不全,工作人员自警自救意识差,有事故隐患等很多问题。
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拿出得力的办法给予解决。治本措施就是提高素质,科学管理,加快发展。针对问题制定解决措施,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①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退休金发放及养老保险金交纳的问题,有其历史原因和财政投入少等客观原因,但也有医院经营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要从发展的观点去解决问题,通过发展增加收入,逐步落实各项政策。②关于管理一体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对去年的整顿工作来一次“回头看”,走了过场的要重来,座谈要到每一名乡医,要把政策讲清、说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贯彻落实政策及互惠互利并举,让乡村医生自觉主动服从管理。③关于医疗纠纷问题,要强化医护人员学习培训,学业务,练技术,学法律,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范,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避免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的发生。④针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不民主、不深入、工作水平低、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各单位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和实践的锻炼,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时效性和艺术性。⑤针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策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单位的改革方案、重大基建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的购买等要经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并实行招标,不断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沟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防患于未然,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⑥关于生产生活安全,要按规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落实责任制,坚持自查自纠,严防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通过会议、培训、广播、黑板报、明白纸等各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多层次地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家庭、病人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事故预防、报警及自救知识,要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
卫生局对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局长分线工作法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局长按业务分工和包乡镇(街道)卫生院、市直单位具体做好督导协调工作,具体科室靠上做好工作。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局直各单位要按以下要求落实好责任制。
(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和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副职、中层领导在抓好分管侧面及科室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分管侧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卫生局办公室。
(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定期研究安全稳定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事故、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分析、安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会议要有纪录,制定的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对安全稳定工作要实行每日一查,检查要有记录,检查人员及责任整改人员要签名,要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直到整改彻底为止。
(四)各单位特种行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设施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做到按章施工,安全施工。要及时申报、审批和验收。
(五)做好单位危险化学品、高压容器、放射性物品及麻醉药品的管理,不发生中毒、毒品泄漏及失窃现象。各单位食堂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六)卫生局委托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审查审批有关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对符合规定依法审批的,必须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并确保安全生产。
(七)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不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不发生火灾和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万元以上的失窃事故,不发生损坏仪器设备2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八)注意发现和防范各类不稳定苗头,及时化解处理。不出现群体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信访事件不能超过2起。要畅通渠道,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每周一次调度情况,实行主要领导定时谈话制度。
(九)单位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工作指标不合格或事故控制指标有一项突破的单位,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稳定管理人员取消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给单位的经济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卫生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并依法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发现事故或不稳定隐患,及时责令单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二)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局半年及年度对各单位的考核。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落实责任,确保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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